- 公司治理組織架構
- 公司制度規範
- 公司治理運作
- 企業誠信經營
- 致股東報告書
- 董事會
- 功能性委員會
-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 資安治理
- 風險管理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人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智慧財產管理
- 董事會及重要管理階層規劃運作
智慧財產管理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為確保本公司智慧財產之完整,加強智慧財產之保全,並妥善運用及保管公司重要智慧資產,以維護本公司之法定權益,本公司上櫃時已訂定「智權管理作業辦法」之內控制度。
為強化布袋戲產業領域創新並維護得之不易的創作成果,以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的智慧財產策略,藉由建立取得、保護、維護與運用的智權管理作業,來創造公司價值的運作,對於本公司霹靂劇集以及所創造出來的布袋戲英雄角色之經營,原創劇本智權核心:偶頭、服裝、佈景、兵器、造型、口白、配樂、影片、角色圖像、劇情對白,及延伸的拍攝技術及特效製作,每個細節環環相扣,創作出布袋戲技藝菁華。因此智權管理不僅保護公司的營運,另一方面亦強化本公司在文創產業的競爭優勢,並可援引助於企業獲利。
一、著作權管理:
- 站在捍衛智慧財產權以及保障各簽約加盟精品店與加盟專櫃,霹靂管理中心下設有法務部含蓋法務組、智權組及維權組,統籌對各相關智慧財產有系統的按劇集或專案性質建檔、維護與管理,並嚴僅的管控運用。
- 每年不定期檢查或盤點劇本智權核心的各項創作內容,並鼓勵及訓練員工提升專業技能運用於運營業務上,有效促進業務之革新進步與發展。

二、商標管理:
為有效管理本公司商標之授權,及本公司所附著商品之製作及銷售,使用本公司商標於商品者,應送呈案件設計的商品標示及智財文字由法務部門審核。使用本公司商標應與本公司簽訂授權契約,並留存相關商品標示及智財文字設計,所有智權管理合約等相關文件,由法務部門系統化管理保存。
三、營業秘密管理及智慧財產權之歸屬管理:於員工聘僱契約規定如下:
- 智慧財產權歸屬:在員工聘僱契約有效期間內完成之任何與職務有關智慧財產權,歸屬本公司所有。員工負有登記協力義務、創作資料的保存或離職交接,如有違反該項相關條款,而致本公司遭受損害本公司得終止聘僱契約並得向員工請求損害賠償。
- 員工因職務之執行所知悉之一切與職務有關之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 員工亦不得洩露或使用前雇主所規範之營業秘密。
- 員工違反機密資訊的保密義務,公司除依聘僱契約條款免職外,並具有法律追溯及賠償公司損失之權利。
執行情形:
提報董事會日期 | 執行情形 |
10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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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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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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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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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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